評審方法

評審程序

  1. 面試 (由「R2G香港地質公園導賞員評審小組」評核)

  2. 實地評核 (根據實際資歷審查及面試結果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)

評審小組

由漁農自然護理署、香港地貌岩石保育協會及香港旅遊業議會代表組成。

評審結果

  1. 通過評審後的首六個月,考生將成為「準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」。

  2. 名單會上載於本網站。

  3. 成功通過六個月試用期後,可正式成為「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」(R2G)。

  4. R2G須每三年接受一次重新評核,以確保其專業水平。

取消資格

如(i)未能通過試用期;(ii) 未能通過三年一度的重新評核;或 (iii)被確定作出有違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(R2G)守則的行為,其R2G資格將被即時取消。

費用

應考者須繳交評核行政費(包括場租雜項等),此款項一概不予退還。

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會獲秘書處分發刻有導賞員名稱的R2G姓名牌,供導賞時佩戴,停止繼續成為R2G時須把名牌歸還秘書處。

申請

第八屆 R2G (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) 現已截止報名申請。​


如有查詢,請聯絡R2G秘書處 (secretarial@hkr2g.net)。

連結


最後更新日期 : 2024-09-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