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審方法
評審程序
- 面試 (由「R2G香港地質公園導賞員評審小組」評核)
- 實地評核 (根據實際資歷審查及面試結果而決定是否需要進行)
評審小組
由漁農自然護理署、香港地貌岩石保育協會及香港旅遊業議會代表組成。
評審結果
- 通過評審後的首六個月,考生將成為「準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」。
- 名單會上載於本網站。
- 成功通過六個月試用期後,可正式成為「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」(R2G)。
- R2G須每三年接受一次重新評核,以確保其專業水平。
取消資格
如(i)未能通過試用期;(ii) 未能通過三年一度的重新評核;或 (iii)被確定作出有違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(R2G)守則的行為,其R2G資格將被即時取消。
費用
應考者須繳交評核行政費(包括場租雜項等),此款項一概不予退還。
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會獲秘書處分發刻有導賞員名稱的R2G姓名牌,供導賞時佩戴,停止繼續成為R2G時須把名牌歸還秘書處。
獲推薦地質公園導賞員會獲秘書處分發刻有導賞員名稱的R2G姓名牌,供導賞時佩戴,停止繼續成為R2G時須把名牌歸還秘書處。